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研究生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实习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8 字体大小:

为切实提高教育硕士(小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与研究能力,根据《吉首大学教育硕士(小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吉首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及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实习实践的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实习目的意义

教育实习是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的必修环节,是研究生探索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教育实习:

(一)让研究生在实践中接受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定献身教育事业的信念,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增强对小学教育事业的适应性,努力成长为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二)让研究生能够按照教育教学的要求,完成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生管理等基本工作,具备初步的独立开展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促进研究生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与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的进一步结合,让研究生基本具备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围绕问题熟练开展教育实验、问卷访谈、调查研究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进一步强化研究生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的思辨能力与探索创新精神。

二、教育实习参加对象与实习准备

(一)参加对象:2019级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研究生。

(二)实习准备:

1.实习工作协调会与动员大会召开:2021年3月5前召开校内导师、校内外导师实习工作协调会,研究生教育实习动员大会。

2.实习相关资料领取:2021年3月8日前完成教育实习资料领取与填写。包括:

(1)听课记录本;

(2)《吉首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日志》;

(3)《吉首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报告册》;

(4)《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书》;

(5)《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须在实习开始前完成责任书签名并统一交给研学办);

(6)《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等。

三、教育实习方式、时间与实习学校安排

教育硕士研究生实习分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两个阶段,由校内导师和实践导师共同指导,在实习小学以实践导师指导为主。集中实习阶段原则上采取顶岗实习方式。

教育实习为期一学年,其中集中实习时间安排在研二第一学期,实习时间为一学期;自主实习时间安排在研三第一学期。

本次集中实习基地学校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具体涉及集团下附小、砂子坳小学与溶江小学三个学区),时间从2021年3月8日开始,至基地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自主实习安排在2021年秋季进行,实习生可结合就业需求和导师建议自行联系实习学校,报研学办备案。实习内容必须为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不得模糊领域界别甚至跨领域实习。自主实习相关资料领取应在2021年春季学期末完成。

四、教育实习内容及要求

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实践研究实习等。实习生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实习总计划、学期计划与周计划。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教学工作实习

1.每位实习生须承担至少两门课程教学任务,且其中一门课程教学课时数不少于15周,其余课程教学课时数不少于8周。在实践导师的指导下,熟练掌握有关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评价等教学基本环节的技能技巧;通过编写教案,掌握教案写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掌握多媒体与人工智能辅助教学的基本方法。

2.在实习学校要经常听课、评课,听课次数不少于10次,评课次数不少于5次;练习说课与微型课环节,掌握说课与微型课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3.有效完成一堂汇报课。并形成汇报课资料包(包括教学设计、教案、课件、汇报课完整录像、授课照片与教学反思等)。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集中实习期间,实习生原则上顶岗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在导师组和原任班主任的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日常班级管理,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等。该项工作内容要在教育实习日志和教育实习报告册中记录体现。

(三)教育实践研究实习

1.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必须结合学位论文选题,积极开展教育实践调查研究。集中实习结束时须至少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的撰写;自主实习结束时须至少完成学位论文二稿的修改。

2.集中实习期间须作为主讲人完成1次小学教育领域研究的学术讲座,并形成学术讲座资料包(包括讲座文案、课件、现场照片视频、新闻稿等)。

3.每位实习生须撰写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教育实习总结报告。

每阶段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实习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听课记录本;

2.《吉首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日志》;

3.《吉首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报告册》;

4.《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5.教育实习计划、教育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报道(在实习学校完成的相关事迹写实性报道)、教案(与实际承担的课程教学对应)、汇报课资料包、学术讲座资料包等,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提交学院研学办;

五、组织管理

(一)研学办制定实习方案,联系实习学校,统筹实习安排,协调与实习学校的相关事宜落实,监督实习工作进展情况。

(二)领域学术带头人牵头,研学办负责召集本领域校内外导师及管理人员完成《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书》填写与上报。

(三)校内导师联系搭档的校外导师,共同研制研究生教育实习指导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实习生进行日常联系指导,每周听评实习生授课至少1次,督促实习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的阶段任务、汇报课与学术讲座,对学生实习情况与教育实习总结报告进行评定。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校内外导师提交教育实习指导具体实施方案一份、听评课记录本一本、实习指导过程性材料一套;

(四)实习学校全面负责教育硕士研究生在本校实习的管理工作,为每位实习生确定一名实践导师;

(五)实践导师具体负责指导实习生的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研究等工作;实习结束后,给每位实习生做出鉴定并综合评定成绩。

六、相关要求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校规、校纪,按时上下班,进出校门遵守秩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有事请假需按照实习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超过3天以上需校内外导师共同批准,请假超过1/4实习时间,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

(二)服从实践指导教师的管理与指导,积极参与学校及指导教师安排的活动,以良好的素养与实习学校的领导、老师进行交流学习,并处理好师生关系。

(三)实习要严于律己,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校形象,兢兢业业,刻苦耐劳,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教育实习成绩考核

教育实习成绩由校内外导师及指导老师根据研究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可参照以下评价指标:

(一)实习期间表现和任务完成度。

(二)个人实习报告、实习总结材料及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评价。

八、教育实习费用

按吉首大学研究生培养与学院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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