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改善办学及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5 字体大小:


2019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改善办学及校舍维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及湘西自治州州财政局州财绩[2020]1号文件《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吉大师院”)委托湘西金思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19年改善办学及校舍维修资金156万元的绩效情况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价。在搜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案卷资料等有关资料,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吉大师院是吉首大学的二级学院,实行州人民政府和吉首大学共建共管、以州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前身为1936年创办的湘西特区师资训练所和1980年创办的湘西自治州教师进修学院。占地155亩,拥有与教学配套的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及教学生活设施。

吉大师院自开办师范教育多年以来,为湖南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培训了名中小学教师和各类优秀人才。建院以来,已经完成由普通中专、成人大专向全日制高校的转型,目前,设置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2个本科专业和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等12个专科专业,全部通过了办学水平的评估。2017年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吉大师院主要为湘西及周边地区培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及幼儿师资。吉大师院按照 “一体(教师教育)、两翼(小学教育与学前教育)、三支柱(文科教育、理科教育与艺术教育)”模式构建覆盖教师教育全过程的优势学科群。自创建以来,吉大师院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充实内涵求提高,充分利用吉首大学的资源优势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显示了蓬勃的办学生机。

全面提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改善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硬件与软件的建设,确保教学及师生工作生活实际需要州财政局2019年下拨改善办学及校舍维修资金156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及教学设备购置等。

  1.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维持办学设施的功能性,维持校舍的功能性;

    本年度目标:对当前校舍进行必要的维修,在目前学校资金紧张的现状下对在用的校舍维护维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

        2019年州财政局拨付吉大师院改善办学及校舍维修项目资金156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56万元,全部用于学校的维修(护)费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专项资金安全,全面提高财务运行质量,吉大师院制定了《吉大师院建设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严格资金审批制度,杜绝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吉大师院成立了项目验收和监督领导小组,协调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采购规范摆在首位,强化监 督检查工作,狠抓质量和安全管理。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工程实施要求和釆购程序依法依规执行,确保每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得到有效落实。

    2、项目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吉大师院制定了《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零星维修项目管理规定》,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并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责任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负责督导、监管,共同商议确立改善办学条件的具体项目,副组长负责考察、提出、分管项目,组员具体实施,整理相关资料,做好记录。

    四、绩效评价依据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 〕 10 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2、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3、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4、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完成验收报告等;

    5、其他相关资料。

    (二)、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了解吉大师院2019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20年度该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对象:2019 年度州本级预算安排的 100 万以上(含 100万)的财政性专项资金;

    3、范围: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专项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专项实施效果。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

    评价小组参照财预【2013】53号文件,从项目投入、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个关键评价问题,设计了20个评价指标,制定了《2019年度改善办学及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本着客观、公正、有效的原则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以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

    (四)、绩效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及评价目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设计资料清单、访谈提纲、调查表及调查问卷等调查文本,拟定评价方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该阶段,通过听取介绍、查看资料、实地 察看、人员座谈、发放问卷调查(A卷在校学生、B卷社会公众、C卷在校教师)等形式进行绩效考评。三是分析评价阶段。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阶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的实施,减轻了学院因加强教育教学环境改造而造成的经济压力,为学生创造了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为学生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更安心、认真地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来,致力于打造湘鄂川黔四省边区独具特色的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的基地,为湘西及周边地区培养和培训了一大批教师和各类人才,为我国的“科教兴国,教育强国”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2评价结论

    通过对吉大师院2019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56万元绩效评价指标的评分,最后得分95分。评价结论为优秀

    六、有关问题及建议

    1、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数量指标、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2、由于吉大师院建校时间久远,底子薄,基础差,建议财政加大对吉大师院改善办学条件资金的技持力度。

       附:绩效评价指标表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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