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师院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0 字体大小:

 

吉大师院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餐厅店面管理制度

 

一、必须将《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或摆放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二、服务员要做到衣服清洁、整齐、仪表大方。

三、桌椅、用具、台布做到无积污、无油渍、摆设整齐;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围餐摆位餐饮具只准提前1小时,餐饮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四、分发餐饮具、茶杯时,手指不能接触餐饮具、茶杯内壁。必须在客人入坐后,才能分发小菜和调料。

五、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七、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客人进餐时倒酒水,瓶口不能与杯口接触,分菜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八、餐巾要清洗消毒(蒸汽消毒90度以上20分钟)。未消毒过的餐巾不能拿给客人用。

九、茶壶每次使用后,清洁壶内壶身;收位时剩余茶饭、用过的餐饮具要直接运送到餐饮具洗涤消毒室,不得乱放。

十、经营期间,店面不准乱挂乱贴广告宣传物品和其他东西,店面和门前不准乱摆乱放摊点、空调不准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等有损师院形象的行为,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

二、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从业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五、负责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食品采购与进货台账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六、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信息。

七、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封存食品及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八、做好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1、督促检查粮、油、配料等食品的质量和进货渠道情况,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保证质量安全。

2、检查每天购进的蔬菜、肉类等食品和原料的质量,发现腐败变质的不得烹饪加工。

3检查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食品加工、食品、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等

4、检查冰箱、冰柜、消毒柜、灭蝇灯等设备完好,并保持正常运行。

 

 

 

 

 

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二、采购食品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加盖公章或盖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生产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购物凭证或每笔供应清单。

三、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索票的其他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化验单,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四、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标识不清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六、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采购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七、生肉禽类应索取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证,不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以及来自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

八、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在验收食品时,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台帐记录。

九、采购食品索取的有关资料和购货凭证应按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进行整理,妥善保存备查,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购物凭证是指能够进行食品溯源所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食品添加剂既要达到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又要达到不滥用而影响食品安全为目的。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要正规、合法,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专卖店购买,并查验或索取供货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并留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在加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四、正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五、存放食品添加剂要设专用橱柜,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详细记录,做到“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食品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一、食品粗加工间通风良好,有防尘、防鼠、防蝇、防蟑螂及消除其他有害昆虫的设施下水道保持畅通。

二、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须在专用水池清洗,各类水池不得混用,应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操作前,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有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的原料均不加工,要求如下:

1、肉类:定点供应,有检疫证明,内脏必须与肉品分开清洗,分容器盛放。

2、水产品:逐条清洗,去脏刮鳞,暂不烹饪的及时放入冰箱加保鲜膜冷藏或冷冻保存,以防变质。

3、禽蛋类:活禽无疾病,宰杀后去除内脏;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4、蔬菜:去除枯叶、泥沙和不可食部分,要求一检二洗三切,清洗后不应有泥沙杂质,不宜放置过夜,最好用清洁水浸泡30分钟以上,尽量清除农药残留。

    四、工用具、容器等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放于固定位置。

五、不得在清洗食品专用水池内清洗拖布。

六、清扫周边卫生,各种工用具、容器要清洗消毒,清理废弃物置于专用容器,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室内外清洁。

 

 

 

 

 

  面食制作间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前30分钟开启紫外线灯对制作间消毒。

   二、面食加工人员必须清洗消毒双手,穿戴好清洁工作服、帽、口罩,方可入内。

三、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四、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粗加工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五、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竖立直放。

六、工具、用具、容器存放于专柜或专区,做到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蝇。

七、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严格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半成品、成品分类放置于专用容器或冷藏备用,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并表示清楚。

九、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对食品加工设备、用具要进行清洗消毒。

 

 


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

 

    一、所有餐用具经消毒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热力消毒程序:

(一)远红外线消毒柜消毒(电子消毒)

1、除渣:除去餐用具上剩余的食物残渣和污染物。

2、洗涤:将除渣后的餐用具用洗涤剂洗干净。

3、冲洗: 用清水将餐用具表面残留洗涤剂冲洗干净。

4、消毒:将冲洗干净的餐用具放入红外线消毒柜,温度达到120后消毒10分钟以上。

5保洁:将消毒后的餐用具放入保洁橱(柜)内备用。

(二)煮沸消毒

1、洗涤:将除渣后的餐用具用洗涤剂洗干净。

2、冲洗: 用清水将餐用具表面残留洗涤剂冲洗干净。

3、消毒:将洗净的餐用具煮沸10分钟以上。

4保洁:将消毒后的餐用具放入保洁橱(柜)内备用。

    三、药物消毒(在停电等意外情况下应急消毒)程序:

1、除渣:除去餐用具上所剩余的食物残渣和污染物。

2、洗涤:将除渣后的餐用具用洗涤剂洗干净。

3、消毒:配兑浓度含有效氯250mg/L的消毒液,将餐用具全部浸泡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注:配兑的消毒液使用后每4小时更换一次。

    4、冲洗:用清水将餐用具表面残留洗涤剂冲洗干净。

5保洁:将冲洗后的餐用具放入保洁橱(柜)内备用

四、食饮具、用具的保洁

经消毒的餐用具存放专用的保洁橱内,摆放整齐,不得与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橱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工作要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带盖密闭的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示,应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垃圾”的字样

三、餐厨废弃物及时放入专用容器内,不得泄漏和外溢。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公共场所等场地。

五、食品粗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实行装袋存放,集中放入指定垃圾围或垃圾收运处,做到不泄漏、撒落,

六、餐厨加工、食用产生的废弃物(油脂、潲水油或地沟油)处置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如有另行规定的按新规定实施。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和健康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健康检查须在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进行。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档案。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牛皮癣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凭方可重新上岗。

三、每日向安全管理员真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岗。工作中,不准穿拖鞋。接触不洁物或入厕后,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入厕。

六、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严禁出现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如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和嘻戏打闹等。

七、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抓取食品或用菜勺直接尝味,销售糕点、面食必须使用清洁的食品夹。

八、从业人员做到指甲无污垢,先消毒冲洗后方可上岗,不得面对着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等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九、不得带衣物及私人物品进入食品处理区。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调离岗位。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吉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管理人员。

     2、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家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3、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5、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样品和信息,不得拒绝。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负责食品安全的分管领导报告,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医院联系(市人民医院电话:8711120),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7、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8、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降低损失,维护稳定。

 

 

 

食品贮藏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设专用库房,通风良好,有防鼠、防虫、防潮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二、食品库房应设物品存放架,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摆放,不同性质的食品有明显区分标示。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严禁将食品直接放在地上。

三、食品入库前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少进快出的原则,合理控制库存量,尽量缩短储藏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示,设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需低温储藏的食品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贮藏。

八、库房保管员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卫生干净,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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