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比选邀请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比选邀请
湖南承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的委托,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CYXX-2021-012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 1项 | 3+2年(满意度达到了采购人要求再进行后两年的续签) | 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原工商、食药监、质监)、教育、卫生、公安、环保、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无违法经营记录承诺及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以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湖南承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吉首市世纪山水11栋二单元206室)进行报名。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1)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2)保证金:20000.00元;
(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湖南承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吉首市农业银行火车站支行
账 号:1883 1101 0400 0155 5
(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应答比选文件的递交
1、应答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2、应答比选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1年8月14日9时30分。
3、比选开标时间:2021年8月14日9时30分。
4、应答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吉首大学师范院师范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
5、应答比选文件递交给湖南承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比选文件,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应答比选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3974377263
地 址:湖南吉首市北一环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承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18670646323)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世纪山水11栋二单元206室
注:1、疫情期间,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照湘西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因防控疫情原因影响正常比选活动的,责任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潜在供应商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比选开标会,各供应商原则上只派一人(即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