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男主播谈恋爱,给他直播间打赏四万多元,现在我俩要分手,钱能还给我吗?

打赏时叫我宝贝

分手时说我是平台用户

合着这钱不是我给男朋友的支持

而是给直播间充的“恋爱体验卡”

我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啊?

1

Q1

我今年认识了一个男主播,他很帅,我很为他着迷。最初我们在线上互动,后来慢慢就发展为线下约会,一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但是,不久之后他的人气有点下降了,为了让他开心振作,我每天在他的直播间刷礼物付费点歌,一共充值了四万多元。最近我们大吵一架决定分手,我让他把钱返还给我,他却说这个钱是我自愿给平台的,不肯还我,我应该怎么办?

A1:

你通过第三方平台为建立恋爱关系的男主播刷礼物付费点歌,与该直播平台的所属公司达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属于正常的消费行为,通常无法要求返还。

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依照有关规定和行业规则注册成为直播平台用户,并通过直播平台为主播刷礼物、付费点歌,应对该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你在直播平台充值虚拟币的行为,即与该直播平台的所属公司达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下,该行为是有效的。而主播通常仅能从打赏虚拟礼物中获取部分绩效,但该行为系主播与平台之间的收益分成,与你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你无法要求主播返还该款项。如你在直播平台之外,与主播之间存在金额超出当地生活水平与你个人经济水平的含义不明的大额转账,或者赠送主播贵重礼物,则一般视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你可以要求返还。

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建议你先收集主播向你承诺其他条件的聊天记录、平台充值、礼物明细、转账流水等证据,与主播协商返还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在证据较充分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Q2

我跟我老公结婚快7年了,有两个孩子。他喜欢出去应酬喝酒,每月花在应酬喝酒上的钱超过了每月的工资,而且还借钱消费,花费很高,导致债务缠身,不准我查看也不准我管,吵了几年了。目前因为小孩尚年幼不打算离婚,请问我如何才能不负担他这些不是为家庭开支的债务,保障自己的权益?

A2: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首先与丈夫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告知债权人,同时在生活中避免事后追认债务,并保留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据,以尽量保障不负担你丈夫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夫妻双方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你可以与丈夫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婚后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方式,包括男方因个人消费产生的债务由男方自行承担。如无法达成以上协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你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该债务在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你丈夫坚持认为你所述的债务用于了家庭生活,那么建议你在知情后尽快向债权人书面否认债务用途。

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建议你记录并整理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明细及对应的消费记录,作为家庭合理支出限度的证据,同时通过与你老公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谨慎约定对外负债的承担方式,避免承担非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

Q3

我上周在小区里正常开车行驶的时候,天窗玻璃被小区住宅楼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维修后找物业要求赔偿全部费用,结果物业说已经在瓷砖脱落处贴有提示,并且设置警戒线,不愿意赔偿。可是我当时开车是在警戒线外,我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吗?

A3: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且在警戒线外正常行驶,则你自身无过错,物业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人,对小区内建筑设施负有管理、维护的责任。虽然物业已经发现了安全隐患并张贴了告示、设置了警戒线,但如果你驾车在警戒线外行驶仍然被坠落的瓷砖砸中,那么就说明你在驾车过程中并没有过错,且能说明物业公司设置的警戒线并未产生作用,其所采取的措施尚不足以有效阻止瓷砖脱落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危险和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如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已尽到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依法应对外墙脱落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你保存好现场照片,修车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据。先向物业发书面函件,明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限时回复。若物业拒绝,你可向社区调解组织申请介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4

Q4

我在超市购物时,货架摆放不稳坍塌,砸伤了我,导致我胳膊骨折。超市先将我送去了医院,承担了前期部分治疗费,后续却态度消极。我为此支出高额医疗费用,这种情形超市应担负什么责任,我该如何索赔?

A4:

根据你的描述,你因超市自身货架坍塌受伤,超市作为经营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你因此产生的各项损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若货架因摆放不稳导致坍塌,说明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故应承担对你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造成伤残的,还可主张伤残补助金。

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建议你注意收集、保留医疗记录、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现场照片或超市公共视频录像等证据。先与超市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寻求调解。若调解仍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

5

Q5

我租的房子租期未满,房东突然要求我搬走,理由是我损坏了房屋设施。我提前支付了半年租金,还自费装修了房屋,房东只愿意退一半租金,拒绝赔偿装修费用。我是否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我的损失?如果房东坚持让我搬走,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A5: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房东仅以“损坏房屋设施”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需证明你对房屋损坏严重且拒绝修复,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此种情况下房东可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房东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不满足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租期届满,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损坏严重且你拒绝修复、你未按约定按期缴纳水电费用等。在不满足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时,若房东坚持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押金、预付费用及搬迁损失等。关于要求返还装修费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也就是说,租客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需经房东同意。若装修已获房东同意,你可要求房东赔偿装修损失;若未获同意,你可能无法要求赔偿,但可拆除装修物(恢复原状)。

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建议你先收集证据,包括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装修费用票据、沟通记录等,可先与房东协商,明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租金并赔偿装修费用。若协商不成,可向房东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若调解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值班律师:

陈阳(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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