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建湘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刘建湘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刘建湘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相关职务。刘建湘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截至书面辞职报告递交日,刘建湘先生通过南京华如志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建湘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补选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建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刘建湘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建湘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0日
附件:
刘建湘,男,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建湘先生毕业于空军工程学院,硕士学位。2014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刘建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华如志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刘建湘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