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2日 01:38:11
近日,君乐宝旗下产品悦鲜活牛奶因生产日期疑问陷入舆论漩涡,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与企业责任的广泛讨论,而其全球品牌代言人郭晶晶的责任问题也随之成为焦点。
据《广告法》规定,对代言做了法律责任规定,代言人对代言的产品负有审慎核查义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的传播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食品企业为扩大产品的影响力,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不惜重金请名人、明星做代言。
图片:山西经济日报社微博
据媒体称,贵州遵义闫女士于5月24日在拼多多君乐宝授权店购买悦鲜活牛奶,5月26日物流显示转运,27日运输中,31日收货。却发现瓶盖生产日期为5月27日、上市日期5月28日,且瓶身磨损严重。
事实上,这并非悦鲜活首次陷入生产日期的争议中。据中国城市报记者检索发现,早在2022年4月,就有消费者反馈,在微信小程序上购买的悦鲜活牛奶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4日,结果快递揽收时间为2022年4月3日,质疑商家篡改牛奶上产日期,有食品安全问题。
事件发生后,君乐宝始终未给出正面且令人信服的解释,而在事件发酵过程中,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媒体报道内容被删现象。目前,君乐宝采取删帖这种搪塞回应的方式,一方面是想逃避追责,在网络信息时代,消息传播速度极快,一旦被广泛曝光,必然会对企业的销售业绩和品牌形象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其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选择删帖,却不正面回应公众的关切。
图片:郭晶晶 悦鲜活全球品牌代言人 截图
此外,在悦鲜活的品牌推广中,代言人郭晶晶发挥着重要作用。5月18日,郭晶晶现身香港维多利亚港,以“悦鲜活全球品牌代言人”身份助力品牌国际化战略发布会,并宣称“我和悦鲜活是老朋友了,2019年我们就在水立方见证了悦鲜活的上市。这些年来,我亲眼目睹了悦鲜活在技术创新和品质上的全面提升。正是因为对品牌品质的信任,我才选择继续与悦鲜活携手,并希望将这款鲜甜的鲜牛奶**给更多人。”
依据《广告法》规定,代言人对代言的产品负有审慎核查义务。代言不是“一荐了之”,品牌营销更不能“一俊遮百丑”。在广告传播过程中,名人、明星、专家凭借自身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往往能有效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但与此同时,代言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有义务督促品牌方对产品问题作出合理且令人信服的答复,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公众迫切期待君乐宝和代言人郭晶晶能尽快打破沉默,不再以删帖等方式逃避问题,而是给出明确且令人信服的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毕竟,在食品安全面前,任何敷衍和逃避都无法过关,只有直面问题、承担责任,才能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文/金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