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项目建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刘孟卓 摄
河南省周口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图为该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定分离”进行调研督导。郑颜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着重抓好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工程建设和招投标涉及领域广、环节多、政策专业性强,实践中,如何找准着力点和切入口,扎实推进系统整治,助力构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吴 燕 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杜道泉 河南省周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谢运策 湖南省岳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集中力量查办案件,持续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整治力度
记者:如何结合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特点,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违纪违法问题?
杜道泉:我们持续加大对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联合公安部门从项目审批、招标方式、评标定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行政监督等10个方面重点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插手干预、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找准问题靶向监督,督促招标主体开展“清仓式”自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式”抽查、县(市、区)开展交叉互查,着力发现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建立“行政监督移送线索、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纪检监察深挖问题”的协作模式,督促公安、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2020年以来处置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建立纪检监察、公安、审计三方联动办案工作机制,开辟案件线索移交移送绿色通道,所有问题及线索均实现在3日内移交相关机关处置,对事实清楚、指向明确的快查快结,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办理、联合办案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对问题频发、影响恶劣的地区和部门“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一批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谢运策: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市留置的市管干部几乎都涉及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找准整治着力点,日常监督中,我们紧盯标前阶段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萝卜招标”等情况;紧盯标中阶段是否存在虚假投标、限制竞争、违规评标、围标串标等情况;紧盯标后阶段是否存在违法转包、签订“阴阳合同”以及不严格履行合同等情况;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梳理权责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监督资源目录,以数字监督补位传统监督。同时,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聚焦工程建设和招投标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制定党员干部“守底线、防风险,以正确方式履职用权”正负面清单;紧盯党政“一把手”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职能部门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岗位关键人员,强化监督检查,严查插手干预、内外勾结、监督缺位、履职不公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登记备案制度,严肃查处不登记、不报告甚至大开方便之门的违规行为;建立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式、全周期管理,对事实清楚、指向明确的快查快结,对案情复杂、阻力大的案件,统筹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强力攻坚、深挖彻查。
吴燕:我们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少数”,严查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实践中,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抓,市纪委监委与市发改委牵头督导,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全程调度推进、常态化开展联席会商,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紧盯重大项目建设和招投标领域乱象,坚持系统思维深入查、联动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串标围标”“买标卖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业乱象,协同开展串通投标犯罪集中打击行动、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行动、招投标领域资质挂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强化项目建设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切实推动问题清存量、遏增量。坚持办案引领,监管监督执法贯通,既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优亲厚友、权钱交易、政商勾结等腐败问题,又整治公职人员失管失察、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有力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不断筑牢招投标领域廉洁防线
记者:查办案件不是目的,要通过查办案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实践中,如何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做好“后半篇文章”?
谢运策:我们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专项行动为抓手,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扛牢主体责任,针对性开展纪法教育、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常态治理。深化专题会商,出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专案组与案发单位(地区)党组(党委)专题会商案后治理工作办法,明确各专案组要全面剖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围绕权力运行监督、廉洁风险防控等九个方面情况与案发单位开展专题会商,共同查找发案原因、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研讨整改要求和措施,并提出案后治理工作建议。会商后,监督推动案发单位(地区)党组(党委)根据会商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案后治理取得实效。强化类案剖析,全面梳理分析近年来查办的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总结发案规律、典型特征和共性问题。一方面,针对分析出来的行业性、系统性、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另一方面,准确把握案发规律和典型特征,针对性改进监督方式和监督重点,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完善制度,督促案发单位(地区)党组(党委)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并加强各项制度规定的衔接配套,着力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集成性、可操作性。
杜道泉:为防止“治一治好一阵、松一松又反弹”,我们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结合起来,深入剖析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细化制定防控措施,不断挤压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动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创新实施“一案五查”工作法,会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围绕招、投、开、评、定五个环节,查主体责任落实、查监管制度漏洞、查廉政风险点、查干部作风问题、查整改治理成效,着力发现监管短板和制度漏洞,督促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整改提升,为招投标领域改革清障护航。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代建管理流程,厘清代建单位、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强化监督管理,以制度创新防范权力寻租。督促出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17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监督部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市场准入、资质资格、招投标活动等多部门联合惩戒,加强招投标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全面推动改革,聚焦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权责不对等”等问题,推动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压缩人为操作空间,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用改革的办法斩断利益链条。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组织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市场参与者、招投标领域相关部门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吴燕:我们构建完善“监督—整改—治理”链条,推动健全体制机制,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点上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找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排查行业问题开展“线上改”,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旁听庭审,指导相关单位解决人员失管、制度失序、监管失灵、责任失位等问题。全面分析类案促进“面上治”,会同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穿透式”类案分析,深入研判案发规律、根源症结、行业积弊,系统梳理招投标环节弊病,有针对性地提出面上整治举措,督促优化制度、强化执行、跟进监管。如,根据金华市实际情况,督促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引导招标人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合理的定标要素和定标办法,实现“优中选优”。
强化技术赋能,提升监督穿透力、预警精准度、纠治及时性
记者:如何不断推进信息化技术赋能,提高执纪执法效能,深化拓展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
吴燕:我们主动融入全省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大局,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不断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工作,提升监督穿透力、预警精准度、纠治及时性。推动升级市县乡一体“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实现限额以下工程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数据“一网公开”、流程“全程可溯”。结合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督促行政监管部门深化“线上碰撞+线下核查”模式,深化运用大数据分析、AI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工程建设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异常信息自动预警,进一步提升监管监督效能。创新打造建模智能体,实现问答式、自助式碰撞发现问题预警,将碰撞效率提升15倍,有力助推大数据监督提质增效。“揭榜挂帅”全省试点的建模工作室建设项目,探索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监管+监督”协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等机制办法,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谢运策:整治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技术赋能,通过数字化赋能监督,打破“信息孤岛”和“监管壁垒”,形成“技术+制度+多方参与”的立体监督网络,让监督更精准、更高效。我们以监督推动落实“机器管招投标”为抓手,从源头规范招投标行为,着力破解设置不合理资质门槛、“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围标串标、“提篮子”等行业顽疾。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通过数据比对、关联分析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督精准性、穿透力。
杜道泉:针对招投标环节中围标串标、暗中陪标、明招暗定、量身定做等违纪违法形式隐蔽多样的问题,我们推动构建招投标智慧监督平台,让监督更精准高效。特别是对政府代建项目,实现“项目立项、招投标、组织施工”三个阶段全流程监管。在项目立项阶段,建立项目电子廉政档案,实时录入关键岗位人员亲属从业信息、关联企业申报记录,住建部门按月比对工商登记数据,发现应报未报可疑问题的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在招投标阶段,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建智能平台,比对标书电子属性,对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的情况自动预警,即时反馈至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查;把开标评标过程音视频权限共享至行政监督部门,实现线上实时监督。在施工阶段,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每日核查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对于缺岗率大于10%的项目暂停拨付进度款。我们还推动打通交易平台与财政、审计系统数据壁垒,开发围标串标智能识别模型,通过智能分析投标文件MAC地址、标书雷同度、中标结果等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不断提高监督质效。(记者 李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