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马婷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马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婷女士原定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26日)。马婷女士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马婷女士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婷女士通过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38,710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03%。除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外,马婷女士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婷女士之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马婷女士本次职位变动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承诺。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马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马婷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马婷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与三名独立董事及三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原定任期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26日,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王玉梅女士、张红敏女士、彭少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梅女士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38,710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03%。除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外,王玉梅女士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玉梅女士之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红敏女士、彭少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本次职位变动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承诺。
2、鉴于马婷女士已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马婷女士:198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09年7月,任教于湖北省阳新县三溪中学,任语文教师;2009年9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人力资源副总监、职工代表董事。
马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婷女士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38,710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03%。除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外,马婷女士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婷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婷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马婷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