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婚内强奸侵犯超半小时遭羁押285天 已获国赔

此前备受关注的因“婚内强奸”男子被羁押285天一事,迎来新进展。今年10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尹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处获悉,尹先生已获得国家赔偿。

结婚10年——

小两口婚后先后生育两女一儿

小女儿1岁时,妻子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1985年出生的尹先生是河南濮阳人,初中文化。2012年,经人介绍,尹先生与临镇1991年出生的武女士相恋。2013年3月,两人领取结婚证。5月,两人举办了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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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先生小两口婚后先后生育两女一儿 网络图片

尹先生说,2015年,他的父母出资32万余元,全款在县城为他购置了一套房产。生活中,尽管两人时常有些家庭矛盾,但还算幸福。夫妻俩先后于2016年4月生育一女,2018年3月生育一子,2022年1月生育一女。

2023年3月,武女士向濮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濮阳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提及,武女士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导致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尹先生长期对她进行家暴。其中,她称尹先生在自己坐月子期间,掐她的喉咙对她殴打。2020年,她还被尹先生殴打致伤,住院治疗。怀第三胎期间,还曾在道路上对她殴打,导致胎儿险些流产。

对此说法,尹先生并不认可,他认为两人育有三个孩子,证明夫妻感情良好,并称没有对武女士实施过家暴。

5月,濮阳县法院认为,武女士与尹先生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的证据不足。武女士要求离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当年6月,武女士向濮阳市中院提起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指控强奸——

武女士自述遭侵犯经过,称逃进邻居家

警方23天后决定刑事立案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起“婚内强奸”案系2023年7月26日中午1时20分报警,武女士报警称,其被丈夫尹先生强奸,强奸发生后,她跑到邻居家求救。她称自己被尹先生家暴过。

武女士自述称,7月26日上午11时,她从濮阳县法院回家蹲厕所,发现尹先生已到家里。她等尹先生回卧室后,跑到客厅,不料尹先生出来将她抱进卧室,对她掌掴、卡脖子,并将她的衣物脱下,实施了长达半个多小时至1小时的侵犯。

事后,她跑到阳台喊救命,称要报警,尹先生得知她报警后称“我在这等着警察来”,便躺在次卧床上,后又跟着她,她便跑出去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跑到一邻居家中。

武女士到邻居家是中午1时左右。邻居开门后,武女士闯入其家,称有人要杀她。邻居看外面没人,让武女士进门后询问情况,对方说闹离婚呢。后来,有警察给武女士打电话,然后武女士离开邻居家。

“邻居说,武女士当时光着脚,披散着头发,没穿鞋。说丈夫经常家暴她,她很紧张,吓得不行,一直在发抖,还哭。”该知情人士说。

8月18日,濮阳县公安局决定对武女士涉嫌被强奸一案刑事立案。同日,尹先生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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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先生写给父母的信

否认强奸——

丈夫坚称两人未发生关系

认为对方告强奸是为尽快离婚

根据2023年3月,濮阳县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23年2月4日晚,尹先生与武女士因婚姻纠纷发生争吵,继而发生冲突,冲突导致武女士眼部、嘴唇部位受伤,后经鉴定,武女士为轻微伤。警方决定以殴打他人为由,对尹先生行政拘留3日。

尹先生表示,两人感情一般,经常吵架,武女士一生气就回娘家,他没有家暴过武女士。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后,他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7月26日上午8时,他前往濮阳县法院参加该案的行政复议开庭。结束的时间为上午10时30分左右。他到家躺了半小时后,武女士回到家。他想和对方谈谈离婚事宜,“武女士说,你一年挣XX万元,我给你要XX万元多不。我让她调查我的资产,有多少东西值多少钱,让法院判决。”

尹先生回忆,期间,他发现武女士干呕,因两人几个月没有发生过关系,故怀疑对方出轨。他想拍视频证明,期间他将武女士压在身下,用嘴吸了其脖子五六下,“她不让我吸,我起来之后,拿手机对着武女士拍摄。”“她去客厅拿手机后,要报警,我说她报假警。”后来,武女士从步梯下去了,他便回屋,过一会民警来到家中。

对于武女士报案强奸。尹先生称,他感觉很冤枉。事发当天,他和武女士没有发生过关系,也没有脱过对方的衣服。武女士之所以告他强奸,是为了尽快离婚,“从过了元宵节,她就到处告我,找律师跟我打官司,法院两次都没判离婚,她想尽快分我的财产。”“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有一辆车。”

警方对尹先生曾多次讯问,但尹先生均否认7月26日与武女士发生关系。

检方撤诉——

检方批捕285天后决定撤诉

理由为“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

据接近本案的知情人士介绍,经鉴定显示,武女士身体部位、衣物等均未检出精斑。

对此,尹先生解释道,武女士称7月26日他多次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但DNA鉴定显示明确,“她显然是在说谎,她说我俩1小时内发生多次关系,这也不符合生理常识。”

知情人士称,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时的理由为,7月26日中午12时许,尹先生在家中主卧内对武女士实施强奸,后尹先生拍摄部分视频欲诬陷武女士,武女士借机逃跑求救。尹先生和武女士系夫妻关系,2023年2月以来,两人因感情问题分居,武女士提出离婚,故尹先生涉嫌强奸罪。

《逮捕通知书》显示,9月1日,经濮阳县检察院批准,濮阳县公安局对尹先生执行逮捕。

2024年3月,检察院建议法院延期审理,4月建议法院恢复庭审。当年5月28日,尹某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1日,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同日,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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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

7月31日,濮阳县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本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决定不予起诉。

尹先生涉嫌“婚内强奸”一案,在被羁押285天后,由检方的撤诉结案。

国家赔偿——

称在看守所稀里糊涂签下离婚协议

现已获国家赔偿

“2024年4月,我和武女士协议离婚。”尹先生说,协议约定,他将自己父母30多万元全款购买的房屋过户给女方,外债约14万元由他承担,“这里面有6万多的夫妻共同借贷,和他在婚内自行借贷的8万多元。”孩子抚养权方面,大女儿归武女士,儿子和小女儿归他。2024年4月,法院执行局依据调解协议,过户房产至女方名下。

“房产都归了武女士,债务都归了我,这份离婚协议显然不合常理。”尹先生表示,签协议时,他正在看守所里,稀里糊涂签了这份协议。这次事件,让他的人生发生了变轨。2025年5月29日下午,他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根据《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尹先生请求濮阳县检察院支付被羁押285日的赔偿金,计人民币13.5万余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60万元;要求支付被错误羁押、申请国家赔偿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差旅费及委托律师费、房款、外债等48.5万元;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6月2日,濮阳县检察院决定立案办理。

10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尹先生的代理律师王艳涛处获悉,尹先生申请国家赔偿后,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方面的协调,9月22日,尹先生已收到了国家赔偿。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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