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专家:中方决定基于统一法律框架和程序要求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李萌 尹野平]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7日消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对外资收购Manus项目作出禁止投资决定,要求当事人撤销该收购交易。

通信行业分析师马继华27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决定体现了中国在依法依规完善外商投资审查制度、规范跨境并购活动方面所作出的持续努力。他表示,针对关键技术领域的监管规则正得到进一步的细化与规范,这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具可预期性且架构完善的营商环境。

Manus是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由中国人创立的人工智能体公司,主要为付费用户提供深度研究及其他服务。去年12月底,Manus发布公告称,即将加入美国科技巨头Meta,并表示将继续通过App和网站为用户提供产品和订阅服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在新加坡运营。

美国《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称,上述交易是美国大型科技公司收购拥有中国背景初创企业的首批案例之一。Meta正大力投资人工智能领域,以与谷歌、微软和OpenAI展开竞争。据知情人士透露,Meta此次收购交易金额将超过20亿美元,这和Manus当时寻求新一轮融资的金额相当。

作为全球首款通用人工智能体,自2025年3月上线至2025年12月初,Manus已处理超过147万亿个词元,并创建逾8000万台虚拟计算机。2025年年中,Manus将总部迁移至新加坡,同时关闭大部分中国业务,裁员数十人,仅保留约40名核心技术人员。

今年1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就有媒体称中方正在审查Meta收购Manus的交易回应说,中国政府一贯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互利共赢的跨国经营与国际技术合作。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从事对外投资、技术出口、数据出境、跨境并购等活动,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此项收购与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对外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开展评估调查。今年4月2日,针对相关问题,何亚东再度回应说,中国政府支持企业根据需要开展跨国经营与技术合作,相关行为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李长安27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中方的决定并不针对特定国家或企业,而是基于统一的法律框架和程序要求,对各类跨境投资行为进行规范,以维护经济安全与市场秩序。李长安表示,中国一贯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展国际化经营与技术交流,但所有跨境投资、技术合作及相关商业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并履行相应的审批与合规程序。

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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