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政府网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6年1—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6年1月,各省辖市(示范区)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0856万元,得补8482.5万元;2月,各省辖市(示范区)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614.5万元,得补3428万元。
2026年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9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鹤壁2495.5万元,济源2073.5万元,焦作2049.5万元,安阳1824.5万元,新乡1272万元,濮阳525.5万元,郑州276.5万元,洛阳217.5万元,三门峡121.5万元。
9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周口1565.5万元,信阳1509万元,南阳1318.5万元,商丘1046万元,漯河974万元,驻马店959万元,平顶山599.5万元,许昌294.5万元,开封216.5万元。
南阳市淅川县丹江口水库,成群的红嘴鸥围绕在游船旁翱翔。图源:河南日报
2026年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8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濮阳1025.5万元,新乡749.5万元,商丘492万元,鹤壁437.5万元,开封390万元,安阳354.5万元,许昌160万元,周口5.5万元。
10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825万元,洛阳697万元,三门峡447.5万元,南阳451万元,漯河287万元,平顶山219.5万元,焦作175.5万元,郑州136.5万元,济源98.5万元,驻马店90.5万元。
信阳市南湾湖景区景色宜人,“五一”假期,各地游客慕名前来休闲游玩。图源:河南日报
河南生态补偿有标尺 空气质量关联补偿金支偿得补
生态补偿制度是以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和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为目的,以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生产、经营、开发、利用者为对象,以生态环境整治及恢复为主要内容,以经济调节为手段,以法律为保障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
早在2017年,河南就开始施行地方生态补偿制度。2017年6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夯实各地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河南省于2020年3月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统筹考虑各省辖市(示范区)空气质量和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情况,综合计算PM2.5、PM10月均浓度同比改善率等考核指标,对各省辖市(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生态补偿或扣缴。(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