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原秘书长倪强被公诉

来源:正义网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6月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倪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倪强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倪强利用担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口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海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海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权思想严重

长期搞迷信活动

2025年6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倪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2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倪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倪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为本人及亲属谋求特殊待遇,顶风违纪、违规接受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目无法纪,毫无敬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倪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倪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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