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实训教学工作规范
为规范我校实训教学工作,明确教师在实训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保证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一、课前准备
1、备课。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钻研教材或实训指导书,认真编制教案。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变更实训项目。
2、试讲、预做。对实训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训课要进行预做;新到岗或首开实训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预做。
3、器材和安全检查。每次实训,教师应提前检查场地环境、安全设施,查验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实训教学器材是否齐备,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准备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二、课堂指导
1、预习检查。教师应首先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应要求其重新预习,合格后方能参加实训。
2、内容讲解。教师应对实训的内容、要求、目的以及有关理论、方法进行讲授;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技术以及安全知识等做出讲解;对实训报告或实训日记的写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对第一次上实训课的学生,教师还应宣讲实训守则及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
3、巡回指导。教师应巡回指导学生实训,耐心解答学生提问,指点学生掌握技术要领,必要时应给予准确示范。注重启发和引导,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
4、作业布置、记录登记和检查。教师应对学生布置课后作业(艺术类专业可进行课后点评),并明确实训报告要求;督促学生做好实验器材使用登记、现场整理和实验器材上缴等事项并进行检查,若发现缺损,应按实验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检查学生实训原始记录,不合格者应视情况正确处理;填好实训教学日志。
三、实训报告批改及成绩评定
1、教师应及时批改实训报告,一般情况应在学生下次实训课前批改完并发放给学生。
2、教师应用红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训报告,对实训报告中的错误或有疑问之处应写出有针对性的简短批语,每次实训报告应根据完成情况和质量评定成绩,并有批阅时间和教师完整的签名,批改字迹应使学生一目了然。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对学生实训报告进行全批全改。
3、每学期课程结束后,应将学生的实训报告收齐、整理,交学院存档。